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购房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购房者要求支...
1、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 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七条规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损失赔偿额。因此你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开发商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赔偿你的损失。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提醒业主,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你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经济损失。(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申请开发商破产,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
开发商延期交房要分情况处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