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强制性产品认证基本规范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以下简称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
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安排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认证证书所含内容的,应当与认证证书的内容相一致,并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认证机构应当对跟踪检查全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认证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对于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相应情形作出予以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理,并予公布。
国家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对外签署的国际互认协议框架内进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01人已浏览
416人已浏览
1,421人已浏览
1,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