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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重新发布。新贷款办法将于11月...
年度调整内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同级人事、财政部门的核定口径计算;企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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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当地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些城市则规定不得少于12个月。 3、在当地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5、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需注意的是,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6、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及提取通知,当日到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天津公积金app或到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提取。 2、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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