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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定专利检索申请报告

2021-10-15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只能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有代理人的,应由原代理人办理;委托新代理人的,应由新代理人办理;如实用新型专利权已转让,应由现专利权人或专利代理机构提出检索报告请求。   按照有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如该专利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专利权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提出检索请求,《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上应有全体专利权人签章。   2、如该专利有委托代理机构的,分以下三种情况:   (1)如该专利有全程委托代理机构的,检索报告请求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提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中须有该代理机构盖章。专利权人不得直接向专利局提出检索请求。   (2)如专利权人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仅代为办理检索事务的,还应提交代为办理检索事务的代理委托书,《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中须有该代理机构盖章。   (3)如专利权人确实要自己直接向专利局提出检索请求的,应事先或同时办理代理机构变更手续,解除与原代理机构的委托关系,《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上应有全体专利权人签章。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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