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执行标准为: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2、城市低保户执行标准为...
目前,各区已经开始受理困难群体申领取暖补贴,四类困难家庭可以领取到从340元到全额不等的取暖补贴,此外,对于困难残疾人家庭来说,可以领到两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冬季取暖补贴,属职工福利范畴,非强制性规定,而且每个省市地区、企业单位规定不一。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有关人员增发2008-2009年度冬季取暖补贴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8〕11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考虑到煤炭价格上涨、取暖价格调整将会给城镇有关人员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困难,省政府决定向有关人员增发 2008-2009年度冬季取暖补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发取暖补贴的人员范围 本次增发冬季取暖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城市低保户,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增发取暖补贴的标准 2008-2009年度取暖费,城市低保户每户增发60元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取暖补贴。取暖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一次性增发取暖补贴,旨在缓解供热价格上调后给城镇有关人员生活带来的影响,属临时干预措施。 三、增发取暖补贴的资金来源 (一)城市低保户的取暖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不同地区、不同分担比例共同承担。其中,西安、延安、榆林、杨凌为一类地区,省级补贴30%,市县补贴70%;宝鸡、咸阳、汉中为二类地区,省级补贴40%,市县补贴60%;渭南、铜川、安康、商洛为三类地区,省级补贴50%,市县补贴50%。 (二)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由同级财政负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按比例负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解决。 (三)企业职工取暖补贴由其所在企业自行解决。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 二○○八年十一月二日 2011只有财政厅一个内部调整文件
补贴中涉及的两项费用合计发放520元,工作满一年的职工才能享受。退休人员的采暖补贴同在职人员一致,费用将随11月养老保险金同步发放。市民开始集中缴纳今冬采暖费,而“职工取暖补贴”发放工作也提上日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2人已浏览
652人已浏览
1,425人已浏览
2,5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