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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规定,轻伤一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
面部损伤以创口长度为鉴定依据,不是按缝针数的,面部单个创口长度6.0cm以上,是轻伤一级,4.5cm以上,是轻伤二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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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规定,轻伤一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5)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6)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7)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8)脊髓挫裂伤。 轻伤二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4)颅骨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以上构成轻伤。
如果打架造成脖颈刀口7厘米,胸部7厘米,脸上2厘米,累计16厘米。构成轻伤。按照规定体表创口长度累计超过15厘米以上构成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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