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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立遗嘱的财产可以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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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立遗嘱的财产可以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通常不可以的,因为没有房产证,无法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立遗嘱不能损害其他人利益。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没有写遗嘱财产一般要平均分配,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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