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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过户给离婚妻子,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2024-12-22
1.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根据案情,该房屋在更名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变更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必须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将产权证从丈夫名下变更到妻子名下,只是登记的变更,并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因此,只要双方未特别约定该房屋属于妻子一人所有,那么就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如果更名前房产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就应当认定更名行为属于赠与。这样就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1款第4项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3项的规定。如果未确定赠与妻子一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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