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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深圳户籍参保人 1、《深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申请人员离职证明...
办理社保转移所需资料:缴费员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员工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员工本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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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社保转移: 1、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迁移社保不需要花钱办理的) 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建议复印一份)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帐户内即可。跨省社保转移:1、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复印件各1份;2、、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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