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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2800元。...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所称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款为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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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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