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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
1、要是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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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营业执照丢失,首先要做的就是登报说明。2、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以下手续:(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国有独资企业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决议。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章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4)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标有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营业执照补办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 2、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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