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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一方对外的个人债务,应当有其个人偿还。如果债务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
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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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在实践中,大多数人不明白如何分担共同生产和生活形成的共同债务。一般来说,共同债务按平均分担偿还。如有下列情形,可由个人偿还,如:1、男女双方约定由各人承担的债务。一方以各人名义承担的债务,无论第三方是否知道双方同居。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但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一方分居时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于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一般不用于支付家庭共同生活费。如果其个人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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