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看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
聘礼原则不予返还。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限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聘礼的,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前聘礼一般不可以退还,但是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退还聘礼,后面两种情形需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视情况而定。一般只要是结婚的,不论多久,离婚彩礼是不能拿回,但是双方可以协商,或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退还。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离婚时有两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以要回彩礼;结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回彩礼。另外,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可以要回彩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