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醉驾闯红灯出事故不一定就是全责,对于事故的责任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
1、醉驾闯红灯出事故的不一定是全责。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的,如对方驾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驾闯红灯出事故的不一定是全责。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的,如对方驾驶人也存在过错行为的,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1、司机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的,如果其他人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由闯红灯的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