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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上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也可以通过再审方式撤销原判决。...
能。撤销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适用条件为: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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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有错误的;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以下为我的解答: 开庭后原告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是否准许撤诉进行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开庭后,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应当就是否准许撤诉作出裁定,给付当事人裁定书。 法律没有就多长时间作出裁定作具体规定,但对一审程序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原告一审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被告属于赢了官司无疑。但是,原告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二审裁定才是最终裁定。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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