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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这个行为虽说看起来是两个人的事,你情我愿即可,但也不存在绝对的自由。如同上文所述,即使双方私下和解成功,达成了一定的协议。但需要经过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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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法院强制执行程序通常是: 1、申请。当事必须执行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 一方不履行的,那另一方可以向管辖区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 通常有六个月的执行期限,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追加被执行人流程: 1、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2、执行机构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依法收集、调取有关证据。 3、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 4、制作并送达裁定书。 5、向追加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执行和解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签约阶段。双方当事人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此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第一、双方用履行和解协议的形式代替了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第二、双方用和解协议的内容代替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第二阶段是在履行阶段。在此阶段可分为两种情况,并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第一种情况是一方当事人不按和解协议履行,此时法院可依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但应当扣除已履行的部分;第二种情况是双方当事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则案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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