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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今天在法律上已不存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着非法同居的现象。非法同居与事实婚姻相类似,但存在着区别。那么,探究事实婚姻成因是有助...
终止婚姻关系的原因: 一、夫妻一方死亡; 二、夫妻协议离婚,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明; 三、夫妻诉讼离婚,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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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对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不少家庭成员面临着分流、下岗以及快节奏、高效能、高风险职业带来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加之现代社会人们的主体意识日益复苏,致使两性关系的矛盾越来越难调适。不少夫妻本来怀着美好的向往进入婚姻,但由于不善于化解社会压力和家庭矛盾,致使本该有希望挽救的婚姻一步一步走向死胡同。市场经济对当代婚姻家庭关系的冲击还表现在利益驱动迫使现代人的婚恋观、价值观受到影响。以能否赚到大钱作为择偶标准、以赚钱多少决定夫妻在家中的地位、为了金钱不惜作为第三者破坏他人家庭、有了钱就寻找刺激等现象屡见不鲜。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 一是配偶一方死亡。 二是离婚。 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死亡有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其婚姻自然终止。而宣告死亡,则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既不需要行政机关的确认、发给离婚证,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关系就自然终止。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主要是: 1、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以配偶相待; 2、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 3、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和有没有办理结婚仪式是没有关系的; 4、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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