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胎儿的死亡时间受什么影响

2022-10-27
【案情简介】丈夫因工死亡后获赔偿15万元,已怀孕4个月的A和公婆却在遗产分割时就腹中胎儿是否有继承权发生分歧。之后,A将公婆告上法庭索要胎儿的继承权。2月18日,兰州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宣判,认定腹中的胎儿享有继承权。2012年7月,A的丈夫因公出差发生车祸死亡,事后丈夫的单位一次性补偿给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15万元。当时A已怀有4个月的身孕,A提出在遗产分割上应保留属于胎儿的继承权。但A的公婆却认为,A是否将孩子生下来还是个未知数,因此胎儿不能继承遗产。城关区法院审理认为,A和其公婆均系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应均等继承。A现怀有身孕,因此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据此判决在死亡赔偿金中应为胎儿保留四分之一。一审宣判后,A的公婆提起上诉。【法律解读】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因为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因为胎儿出生后即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可以继承遗产,即使出生后不久就死亡的,保留的遗产份额还是属于他所有,因此死亡后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