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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应指定专人负责风险监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期货的短期投资,按照投资的分类和流动性情况采取不同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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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负有责任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谈话、提示、记入期货公司高管信用记录等监管措施。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
期货应在净资本计算表的附注中,充分披露公司期末或有事项的性质(如未决诉讼、未决、对外担保等)、涉及金额、形成原因和进展情况、可能发生的损失和预计损失的会计处理情况。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或有事项,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或有负债,期货公司应充分披露,并在计算净资本时按照一定比例扣减。
期货应将客户未追加到位的(按交易所保证金比例计算,不包括已经记入“应收风险损失款”科目的客户因穿仓损失形成的对期货公司的债务)视同用自有资金弥补,调减净资本。客户未追加到位的保证金在报表报送日前已追加到位的,可以在报表附注中说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确认后,可在“其他调整项”中作调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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