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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条途径,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
1、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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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手续: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五)双方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六)夫妻双方亲自在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八)颁发。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登记手续:(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单方只能起诉离婚,手续是: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常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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