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1、当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股东利益继续遭受重大损失,其他方式无法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 二是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是法定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 四是公司行政强制解散。 五是司法强制解散,指法院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司法裁判解散公司的情况。
《公司法》第十九十条、第十九十二条规定了四种法定解散公司的条件,即: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其他解散原因;②解散股东大会决议;③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解散的。
公司解散,就是使公司这个企业组织解体,取消其所取得的法人资格。这种取消并不是一经解散就立即全部取消,而是有一个清算过程,直到清算完毕,公司的法人资格才归于消灭。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除上述几种情形外,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这种依法责令关闭,可能是由于不同的违法行为而造成,但它已不具备依法存在的条件,不能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应当解散。比如,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这也是责令关闭,取消其法人资格,就应当解散这样的公司,这种解散称为强制解散。公司还有因破产而解散的,也就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应当解散,依破产程序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