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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明身份,即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简易程序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单独实施。2、说明处罚理由,包括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3、...
①表明身份。它是表明处罚主体是否合法的必要手续,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或委托书。 ②说明处罚理由。执法人员应主动向当事人说明其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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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时人的陈述和申诉;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时人的陈述和申诉;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简易处罚和一般处罚,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均适用。第一节简易程序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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