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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一百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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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团伙犯罪,可根据犯罪嫌疑人各自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犯罪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确定承担的刑事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抱养孩子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夫妻离婚,抱养孩子权益如何保护。近日,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就该问题向案件双方当事人给出了说法,收养虽未登记,但离婚时不能作为拒绝监护的理由。 陈大(化名)与张婷(化名)结婚十几年一直没有孩子,两人的感情日趋冷淡,2008年二人商议后在某医院抱养了一个女婴小玲(化名),谁曾想,还未办妥收养登记手续,夫妻双方却闹起了离婚,前两次法院均驳回原告张婷的离婚诉讼请求。2012年底,张婷再次起诉离婚。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和好可能,应准予离婚。由于原、被告与抱养女小玲之间未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单从法理角度出发,法院完全可以对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小孩的抚养问题不作处理,但这样子的结果将导致在张婷与陈大离婚后,小玲的生活没有着落,无辜的孩子可能会无人照管,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鉴于原、被告双方均有抚养小玲的意愿,为保护抱养女的合法权益,闽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同时判令在确定抱养女小玲合法抚养义务人之前,抱养女小玲跟随被告陈大共同生活,在此期间,原告张婷每月向被告陈大支付小玲抚养费300元;另外,还对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依法进行了处理。2月19日该案生效,张婷与陈大均服判息诉。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你的朋友一般会判3-10年,具体多少,要视相关情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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