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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属于工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
工作过程中造成的损害具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工伤,另一种是工亡,很显然造成职工工亡的损害结果是最严重的,而此时也需要对死亡职工家属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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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1。丧葬补贴。标准:上一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个月。计算公式:当年统筹地区上平均工资×6=丧葬补贴。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二、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死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三、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三.一次性工亡补助。2019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实施,全国一次性工伤赔偿金统一标准为727920元。注: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不能享受一次性死亡补助金。青海省工伤保险死亡待遇标准。目前,青海省工伤死亡待遇标准具体规定如下:经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据悉,此次调整的待遇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含)前发生的工伤,认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并按月领取残疾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标准为一至六级工伤职工每月领取伤残津贴220元。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部分护理依赖调整为每人每月1303元,大部分护理依赖调整为每人每月1737元,完全护理依赖调整为每人每月2171元。每月领取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调整后实际领取金额每人每月不足86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860元。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工伤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按月领取养老金,不参与残疾津贴的调整。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关于海西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多长时间请参考。
1.《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199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9号令)。 2.《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办法》(沪劳保福发[2001]34号)。 3.《上海市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沪劳保发[1997]58号)。 4.《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试行)》(沪劳保保发[1999]14号)。二、办理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1)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者。 (2)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2年以上),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者。 2.经市再就办认定的失业丧劳特困人员,由本人所在地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3.职工由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三、办理凭证 1.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的符合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书(失业丧劳特困人员由市再就办签署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失业职工审批表》及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2.本人要求办理提前退休的书面申请; 3.本人连续一年病假证明(下岗人员须提供离岗证明); 4.本人连续6个月以上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凭证(下岗人员提供一年领取下岗生活费的凭证); 5.上年度本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结算单》(失业丧劳特困人员须提供黄浦区社保中心的《个人帐户转移通知单》); 6.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须填写《养老人员养老金申报表》(申3表)。四、受理部门凡符合上述办理条件要求,须向所属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服务科特殊业务变更岗位办理申报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其中:职工由所在单位到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丧劳特困人员由本人家属到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五、受理时间参保单位或个人至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从受理至复审结束一般为15个工作日,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当日,出具《业务受理回执》给参保单位或个人。六、办理结果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参保单位或个人未通过的原因。审核通过:在参保单位填写的表式上加盖经办人印章并出具《业务受理回执》给单位。受理材料移送业务管理科特殊业务复审岗位办理复审或报批手续。经复审或报批同意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单位或个人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若复审或报批不同意,则根据不批准理由,在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退回并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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