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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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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对醉驾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侵权行为致受害人生命权丧失,对死者在致残前或生前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因丧失扶养,应赔偿其扶养费损失。醉酒驾驶的行为人以交通肇事罪论处,致人死亡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1.醉驾伤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驾造成一死五伤可以看如下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0]33号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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