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两人一起供房,房产又是婚后的,肯定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2.怎么分配一般都是看你们协商还是走法庭,协商就是看你们怎么能达成一致即可,...
律师针对您的问题,判决离婚后,双方身份已经发生变化,是不产生继承的问题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两人一起供房,房产又是婚后的,肯定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2、怎么分配一般都是看你们协商还是走法庭,协商就是看你们怎么能达成一致即可,一般都是一人拿钱一人拿房,一人一半以后也不可能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普遍的解决方式。走法律要看你们谁是过错方,最终按照比例来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第(一)款的规定,不超过一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也就是说10万元的诉讼费是2300元,超过10万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上两块相加就是最终的诉讼费交纳数额。 另外,根据该办法第六章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之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减交或者免交。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纠纷,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事件的事件指南。这个原则表现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上,夫妇有权平等分割共同财产,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生活有利,生活方便的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时,尽量分配必要的生产资料,在能够更好地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时,为了发挥物品的使用价值,必须尽量满足个人的专业和职业需求。不可分割的东西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利的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割方应根据公平原则,根据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三)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妇女适当的分数,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分配住宅等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毕竟,从习惯势力来看,从传统因素的影响引起的障碍来看,从女性的家务负担、生理特征来看,离婚后,一般女性在找工作和谋生能力方面也比男性弱,需要社会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可不可以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妇共同财产时,不得以集体和他人所有财产为夫妇共同财产分割,不得以分割夫妇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