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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上借款金额,有无约定利息,利息是怎么约定的,啥时候还款,然后写上借款日期,写上大名,最好按上手指印比较保险。...
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的。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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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二、其次,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三、还有,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四、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
只要能够证明不是自愿写的,那是无效的,欠条只要写明时间,数额,借款人的签名就算有效了。
欠条截止至x年x月x日,本人尚欠xx人民币xx(大写)元,特立此据!欠款人:xxx年月日特此提醒注意:不要把“”变为“”,有些拖欠民工工资,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条”而非公司拖欠工资的“欠条”,如此,一字之差,劳资纠纷瞬间转变成民事借贷纠纷,民工对于企业长期的行为,便难以到部门举报、申诉,只能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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