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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生育,不是“算不算二胎”的问题。 按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只要怀孕后生育了女子,生了几胎就是几胎,不会因为婚姻的变化而导致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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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再生育第二个子女,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就取决于夫妻对生育观的认知和对生育子女的意愿。 对于一个家庭,生育子女自然是件大事,作为一对理性的夫妻,在怀二胎前应该综合家庭情况认真考虑,面对现状,包括家庭经济、年龄条件、夫妻感情、工作状况,夫妻身体、养育环境等。只有考虑清楚上述情况,再作出生与不生孩子的抉择,这才是“正道”。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9条很清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咨询一下计生部门确定下也可。
两孩生育新政策已在全国正式实施。如果你们夫妻(不管是初婚还是复婚)只生育过一个子女,都可以合法地生育第二个子女。 但如果你们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不管你们是离婚还是复婚,都会被当地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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