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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控股公司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名称中的控股一词,另一类是公司名称中没有控股一词,但实际上有许多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行为。在注册...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控股公司:各地要求不同;控制另一法人公司的过半数的表决权; 2、控制另一法人公司过半数的已发行股本,在所持股本中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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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控股公司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考虑到中国的现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组建国有控股公司:一是对直属企业较多的专业经济部门在剥离其政府行政职能以后,授权其行使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职能,组成控股公司; 二是将一些对所属企业实际行使部分出资者权利的行业性总公司,政府授予其产权管理职能, 改组成为控股公司; 三是将一些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使集团的核心企业(集团 公司)成为控股公司; 四是对经济实力强的各类投资公司,通过存量国有资产授权或增扩股的方式进行改造,使它们成为控股公司; 五是扶持一些大型、特大型企业,使之发展成为投资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注册条件: (一)国务院批准的;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成立控股公司的要求 根据相关机关的规定,它没有诸如资本金数额等等门槛。 控股公司不是一个务虚的公司,而是必要的公司形态,它在资本管理链条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的管理内容也是实实在在的。产业集团型控股公司不同于一般性的投资公司和投资银行,它是以一定专业方向和核心专长为基础,致力于在一个产业中谋求发展而实现其经济效益。 控股公司的管理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公司章程中明确的程序进行。作为产业集团型控股公司,既不能等同于“上级单位”,但又要确实行使大股东职责,还要完成国家和上级部门交给的管理任务,因而它的管理特点是: 第一,国家大型产业公司要代表所有子公司与国家相关部门对接; 第二,通过控股方式形成产权关系,要形成比较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 第三,作为大股东要在宏观上为其子公司在战略、投资、人力资源等各方面进行把关,这是不可缺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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