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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参考以下回答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
1、劳动者可收集自己加班的记录,如考勤记录,工资条上有的也会反映工作时间。 2、另一方面,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了考勤管理的相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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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加班费争议中的举证责任,适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实践中,基于保护劳动者的原因,通常会放宽或降低对劳动者举证责任的要求,即只要劳动者提供的基本证据或者初步证据可以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就视为其举证责任已经完成,转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实际加班情况负举证责任。
泄露商业秘密的举证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来看: 第 一、劳动关系问题。证明劳动关系比较容易,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表等均可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 第 二、商业秘密存在。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 三、员工掌握商业秘密。要证明员工是否掌握一种商业秘密,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去举证: 1、员工的岗位。员工的岗位决定其是否能接触到商业秘密。 2、员工签收证明等。 3、一种特定行为,如员工作为企业代理人与对方签订商务合同,那么这名员工一定会掌握该合同的全部资料、商务信息、价款、货品等情况。 第 四、员工有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在具体案件的认定过程中,一般是通过判断接受泄露商业秘密的企业是否有利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来确认员工有无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 五、损失的确定。损失是要求侵害商业秘密的人、企业进行赔偿的重要基础,是确定赔偿额度的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但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表、考勤等证据只是保存两年备查,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不对超过来两年的加班承担举证责任。一些省市甚至规定不支持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劳动者没有证据,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也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会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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