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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
对于失信人员黑名单的取消时间,具体取决于多种因素:首先,通常情况下,被执行人的黑名单身份将被维持两年,之后便会自动失效;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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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欠条写好诉状,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大致年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然后带自己身份证到对方居住地区县法院去立案。如果本人时间上不方便,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欢迎来电咨询。
在当事人成功清偿所有欠款后,并不代表他们会自动从失信人员名单中移除。实际上,从失信人员名单中移除需要当事人或他们委托的律师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并附上已完全偿还所拖欠款项的确切证据。只有在法院严格审查并确认无误后,才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事人的既定权利,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失信人员名单的去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和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几项规定》第十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将其相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删除:(一)全部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的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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