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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属于工伤,九级: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工资,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个月工资...
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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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赔偿如下;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00元/天×70%(社保支付)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5、护理费:住院天数×50元/天(单位支付)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社保支付)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个月(社保支付)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单位支付)备注说明:1、“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3、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根据以下规定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九级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9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辟谣】问:工伤稳定后能否享受一次性伤残补贴?员工发生工伤。工伤医疗伤情稳定,劳动能力鉴定后,按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提醒】问:工伤后如何申请赔偿?答:1。(1)事故发生后30天内,单位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单位30天内未申报的,工伤职工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取得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照残疾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2、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3、申请工伤认定并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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