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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人为个人外,委托人在向委托人交货时代征收纳税的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委托人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缴纳的纳税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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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二是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2.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3)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这些应税消费品,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而应当由受托方按照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书面合同,并且按规定时限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二)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按规定设置委托加工业务核算账簿和建立委托加工材料进出仓制度; (三)受托方必须开具加工费发票,委托方必须以加工费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加工费必须按规定形式支付。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人为个人外,受托人在向委托人交货时代收取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人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允许按规定扣除。直接销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委托方收回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要分三种: 1、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交消费税时,有受托方同类物资销售价格的,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 2、如果没有给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则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或直接出售时,则相关的消费税不允许抵扣,直接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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