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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
刑期从刑事拘留时起计算,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事拘留前如果因同一事由被行政拘留的,也可以折抵刑期,也是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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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涉嫌抢劫,十年以上量刑了。具体量刑律师只有在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及阅卷后才能做出相对准确的判断。在这些工作之前只能做假设性的案件分析。
如果是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判决确定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刑法第四十七条【刑期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五十一条【死缓执行期间】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扩展资料减刑《减刑、假释若干问题的规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刑罚执行从法院判决生效时起算,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一天 意思就是比如判了几年3月份至判决生效前的这段时间也算入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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