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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产假时间按照自然天数计算。产前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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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地方的还有些地方性规定,现在是晚婚晚育是128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15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公司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你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这时候不再支付工资,有些地方政策规定,生育津贴和个人工资按就高不就低发放其中一项。具体的规定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生育保险章节即可。
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拆迁补偿款。 本律师是泰州人民广播电台--城市交通广播台《交广面对面》、城市生活广播台《与法同行》栏目特约嘉宾律师,办案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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