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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诉讼的缘由: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原告撤诉,被告不能申请反诉,不是反诉的概念,需要另行起诉离婚。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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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申请2、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3、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4、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5、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6、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1、可以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也可以在开庭阶段申请;2、只有判决出来并且生效了,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申请财产保全一般不要求什么特别的条件,一是写个申请,二是自己要提供担保,比如押金、或房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3)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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