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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多份离婚协议书的,交给婚姻登记机关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其他与该协议有冲突的内容都是无效的。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履行协议想要反悔,另一方可以去...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多份离婚协议的效力:一般以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且双方领取离婚证时使用的那一份为准。若双方尚未办理备案的,则由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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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多份离婚协议的,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该是具有最强的效力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签订多份离婚协议的,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该是具有最强的效力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实践中夫妻签订过两三份协议的,还是比较常见的,多份协议内容互相冲突的,更有甚者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后,还会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新的协议,以哪份为准呢?因此对于多份离婚协议之间的效力应当注意分析。(一)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协议我们认为如果这些协议签订的时间都是在离婚登记前的,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为准,如果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对某些事项没有约定的,之前的协议书有约定的,可以以之前的为依据。如果双方在民政处登记后又签订补充协议的,认为是对原协议的变更,应当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二)争议内容有处理的的协议优于争议内容无处理的协议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前若先后签订了几份离婚协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并未涵盖前面离婚协议中的某些内容,在前签订的这些内容也具有明确的可操作性。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后没有协议,而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到之前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的具体描述,那对前面这份协议的离婚协议应当说可以争取有效的。如今大部分的离婚协议书其实都是通过打印的形式作出的,于是就给一些人造成了误解,其实即使是打印的离婚协议书,也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约定之后确定的条款内容,这与自己亲自手写的离婚协议书,仅仅只是存在一个形式上的差异,实际效力上面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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