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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
解散是终止公司权利和义务,取消人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资格才消灭。清算工作程序一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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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规定的程序; 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规定的程序。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 四、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公司财产分割。 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六、注销执照。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式进行: 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破产清算不用还债了,这个说法不正确。大家要按照法定程序来执行。
解散是终止公司权利和义务,取消人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资格才消灭。清算工作程序一般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债权申报。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申报债权,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3)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清偿债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进行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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