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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原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的,原股东必须履行偿还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债务对原股东有影响,否则不会有影响。...
有限公司的债务是用公司自己的资产去偿还的,如果不是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只要出资到位了,一般来说不会受到公司债务的影响。如果是只有一个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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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公司作为法人单位,财产是独立的,李某欠多少外债,不影响矿业公司的存续。即使李某的股权被查封拍卖,矿业公司仍然存续。 2、只有在矿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申请矿业公司破产。 3、所以,李某和矿业公司为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李某的股权如何转移,不影响矿业公司对丙方所负的债务。另外,如果矿业公司破产的话,李某的股权其实为负值,没有价值,甲方将股权查封了也没用的,而此时,丙方作为矿业公司的债务人是可以申报债权的,可以按比例清偿。所以,你不需考虑李某的股权,径直申请矿业公司破产即可。
股东B出资不实影响了A公司债权人权利的实现。A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答,要求B公司补足出资用以清偿A公司的债务,是股东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据此,股东B亦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A公司的债权人只可以向A公司的清算组主张债权: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A公司的债务最终要由其全部资产偿还,应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所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而不能向其他人主张债权,A公司的债权人在以其清算组为被告提起诉讼时,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公司的债务人不可以直接向出资不实的股东主张债权,其债权债务应由股东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法规定,相应的权利义务亦应由清算组承担,可以以股东B公司为第三人
发行公司债券不同于IPO,发行公司债券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而IPO则为中国证监会。发行公司债券主要法律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该通知细化了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但实际操作中,标准要远高于通知中的条件,比如净资产要求上。你所咨询的公司股东变更是否构成对发行债券的障碍,从我的实际操作上看,我认为只要贵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规范,那么股东的变更一般不会对发行债券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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