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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称《刑诉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
一、什么是刑事非法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指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取得的程序违法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材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主要是指:1、我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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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是合法证据的对称,是指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程序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8种证据以外的证据形式; 2、法定人员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证据材料; 3、非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牛津法律辞典》有“非法获得的证据”词目,释义为:“通过某些非法手段而获得的证据”。中国《诉讼法大辞典》解释为:“不符合法定来源和形式的或者违反诉讼程序取得的证据资料”。熊秋红同志认为:“非法证据是国家司法人员采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非法搜查、扣押、窃听等非法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方法而获得的证据。”虽然非法证据的定义并没有统一,但是非法证据分为非法言辞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得到了大家认同。
1、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的非法证据。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若由上述主体作证人提供证据,将不符合法律对于收集、提供证据主体的规定,是为非法证据。2、取证程序不合法的非法证据。这是一般意义上人们所理解的非法证据。如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3、内容不合法的非法证据。即不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或与案件事实无联系的事实材料,因其不具备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对案件真实的查明毫无意义而为非法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1款也规定,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4、表现形式不合法的非法证据。第五十条第二款列出了证据的七种表现形式,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这是为了从形式上保障证据的事实内容的客观性而明确规定的事物的形式必须适合事物矛盾运动的内容,内容决定形式证据是客观事实这一本质便决定了诸如梦幻、占卦等等的东西不可能成为它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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