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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法律纠纷能否直接通过法院解决的前提在于劳动者是否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为证据...
1、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话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拖欠工资可以即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随时走人),并可请求一年一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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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可以要求赔偿。对于因疫情防控而停产停工的员工,或者在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者未返岗期间,企业应当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员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费。
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未及时支付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关于公司拖欠工资要求赔偿的问题可先和单位协议,协商不成,可走以下法律程序: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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