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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
(1)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即特殊主体;(2)盗窃不是利用职务之便,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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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员工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的情况下,往往难以认定是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最关键的还是判断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必须利用自己依照职务所直接拥有的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的,则应该定为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职务侵占罪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简而言之就是指利用自己经手、管理、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或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力等。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易接近目标、熟悉环境、容易混入现场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实务中,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如在主观上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客体上侵犯的都是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的犯罪行为方式可以表现为盗窃等行为。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还存在着一些本质的区别:第一,犯罪主体上,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其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而盗窃罪的主体则是一般主体。第二,在客观方面上,职务侵占罪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必须利用自己依照职务所直接拥有的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这是职务侵占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最大区别。第三,侵犯对象的范围不同。职务侵占罪侵占的财物必须是本单位的合法财物,而盗窃罪侵占的财物既可以包括本单位内的财物,也可以是单位以外的财物。通过小编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职务侵占罪是特殊主体犯罪,而盗窃罪是由一般人构成。同时这两个罪名侵犯客体不同,客观表现形式也不同。
职务侵占罪刑法是这样规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盗窃罪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两者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是特定的,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2是实施犯罪的条件不同,职务侵占罪要利用职务的便利,如果没有职务的便利,构成盗窃罪。三是处罚的力度不同,盗窃罪处罚的要比职务侵占罪要重。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的区别是职务侵占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供缉垛垦艹旧讹驯番沫员。而盗窃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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