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担保人有义务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不承担其他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七十三条:根据案件事实,认为...
下面是撤销取保候审担保人的规定: 交纳保证金后因违反规定被罚没的、保证人不愿意不能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担保人是否可以中途撤销担保要分情况。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如果存在欺诈胁迫要求担保的,随时可以撤销。
担保人有及时告知公安机关的义务,不用承担其他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一般不可以,但有例外,如果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6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