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 ⑴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①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②死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对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有证据能充分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即不具备间接故意杀人主、客观条件的,均应按交通肇事定罪处罚。 2、交通肇事后被害人伤势极其严重,以至生命垂危即使行为人及时抢救也不能挽回其生命。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为逃脱罪责驾车逃逸,而被害人最终确已死亡的,对于这类案件,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应该怎么应当认定该行为只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点: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逸致人死亡有两点: 1、逃逸是指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的逃逸,如果离开现场向公安机关自首等不是为了逃避制裁的,不是逃逸。 2、必须是因为逃逸的原因导致人的死亡,如果当场撞死,或者死亡已经无法避免,不算逃逸致死,一般是指逃逸造成的未及时抢救而死亡,这个要控方证明,如果无法证明是逃逸而致死的,根据疑罪从无,那么就不能适用第三款。
一、二次肇事如何定罪1、“因逃逸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表现为同种数罪的情况。比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或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害怕巨额的赔偿费用,以至于匆忙逃跑,至此行为人已触犯了一个完整的交通肇事罪。此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再次违反交通法规,又致他人死亡,重新又构成一起完整的交通肇事罪。由于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均是过失犯罪,客观方面均是肇事行为,先后两次肇事侵犯的客体相同。刑法理论上将这种情况称为同种数罪,按照数罪理论和司法实践同种数罪不宜并罚,应在该罪法定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2、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夺路逃跑,不顾他人安全撞轧他人致死的。如果行为人先前的肇事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则应对其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先前的肇事行为只是一般的交通肇事,则只对行为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二、二次肇事致人重伤如何定罪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驾车逃跑,在逃逸过程中对撞轧多人致一人或数人死亡。笔者认为,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放任另一种肇事结果的发生,对于这种间接故意的二次肇事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按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罚。之所以这样认定,最明显的一个理由就是行为人在客观方面是实施了用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2、行为人肇事后致被害人重伤。此时,行为人明知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而驾车逃逸,致使被害人死亡,此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再次肇事又致第二次肇事的被害人死亡。对这种案件,行为人第一次肇事造成重伤等危害结果,已成立交通肇事罪。后又因逃逸致被害人死亡,这种阶段上行为又成立故意杀人罪。此时应对行为人进行二罪并罚。因行为人对二次肇事有间接故意和过失之分,我们应分别处理。(1)如果行为人的第二次肇事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应将前二罪的并罚结果与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再进行并罚。(2)如果行为人的二次肇事行为应定故意杀人罪或交通肇事罪的,仍应依据数罪并罚的理论进行并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2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