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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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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感情纠纷被威胁恐吓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收集证据,起诉其骚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据此,如果有人打电话骚扰你,干扰你正常生活,其行为违反上述规定,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进行行政处罚。
首先假设这个女孩是年满14周岁的。 如果是被灌醉的,这个女孩与别人发生性行为时已经没有意识或者想反抗却是无力反抗导致被迫发生的性关系的,那么与他发生性关系的人可能会构成强奸罪,这个女孩可以像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来追究那个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这个女孩是自愿的,那么不会有人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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