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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伤残赔偿金计算标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受伤人员伤残程...
可以申请先予执行,择伤残故赔偿项目 一、 医疗费X元 二、 误工费 三、 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 护理费 五、 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用)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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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这种情况的起算时间比较容易确定,也没有太多的争议,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实践中争议也非常大。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伤害明显的,起算时间是伤害之日当时未曾发现的,起算时间是伤势确诊之日,看起来也非常明确,但在实践审理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严格按照法条的规定,自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第二种观点,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诉讼时效从这时起算。
十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级的伤残系数为0%)。 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残疾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收入标准赔偿年限赔偿比例 2.收入标准A.收入标准的选择 1)原则上选择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或农村居民收入标准 2)赔偿权利人如果能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城镇或农村居民收入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则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B.收入标准的确定 1)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收入标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3)收入标准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的标准问准。 3.赔偿年限A.六十周岁(含六十)以下的,赔偿年限为20年B.六十周岁以上七十五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年限在20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年C.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赔偿比例A.确定残疾级别,即鉴定机构确定的残疾等级B.残疾等级分一至十级C.十级残疾赔偿比例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一级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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