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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个人营业执照所需手续如下:携带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营业执照原件及所有副本及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直接到工商局注销。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当...
个人经营者的注销手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注销之前,必须持有相关证明书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注销税务登记。也就是说,1、准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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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注销税务登记: 1、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 (3)《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 (4)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5)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注意事项: (1)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2)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3)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4)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5)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3、流程:受理窗口→税务所(分局、管理科)初审、检查或转稽查部门→县级局审核、审批(职能部门及局长)→税务所(分局、管理科)或稽查部门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县(区)局(职能部门审批、录入)→受理窗口→纳税人备注: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提交文件、证件: (1)税务注销回执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经营者签署的债务清理情况说明原件 (4)经营者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
个体经营户注销手续,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即: 1、准备好个体经营户注销手续所需的证件和资料。 2、个体经营户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个体经营户需到税务所(分局、管理科)或稽查部门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4、个体经营户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注销营业等证件,注销手续完毕
注销个体户有以下手续: 一、先要注销税务,先到国税局注销国税税务登记证,再到地税局注销地税税务登记证。 二、税务登记证注销完后,到工商局注销个体户营业执照,如果个体户还有组织代码机构证的还需要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整个过程注销结束了。 三、个体户不仅可以到窗口去办理注销,还可以全网上办理注销。并且个体户不需要查验税务注销证明,也不需要登报公示。 四、注销时需要的材料: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正本与副本。 (二)公章与刻章备案登记卡。 (三)个体户组织代码机构的正本和副本,还有CA证书。 (四)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书。 (五)相关的租赁合同,租赁凭证和承租的发票。 (六)个体户近三年来的财务报表。 (七)个体户近三年来的记账凭证。 (八)个体户缴税的凭证、单据、银行流水,已经核销的发票及未核销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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