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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所生孩子抚养问题: 1、关于孩子的,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
1,你们离婚了还住在一起吗?如果是这样,倒也说得过去。不过离婚了还住在一起属于非法同居奥,要注意; 2,你们离婚了又不住在一起,那就有疑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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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发现丈夫有外遇可以离婚,但女性必须提出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不得在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 孕期离婚的限制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减轻妇女的精神和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和婴儿的成长和照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男方不得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安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谓等值,应作扩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时的价值。
这种情况收集证据上法院告她,要求她对孩子负责和承担孩子抚养费,加上她婚外情和别的男人私奔更应该赔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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