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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裁判房归我可对方不搬出我能强制入住吗

2022-07-14
房屋隶属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人为权利人,所以在您已经按照合同商定托给了购房款并且已经解决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那么房屋就隶属您所有,房屋的出卖人应该向您事实上托付房屋。在另一方不交房的情况下,原则上您是能够进行更换门锁。但是,从事实上生活的角度来说,房屋的出卖人无主动将房屋托付给您的,房屋内可能遗留有他的个人物品。房屋虽然隶属您所有,但是房屋内原房主的个人物品还是隶属原房主所有的,如果您贸然更换门锁,导致东西遗失的,反而对您不利,给您带来麻烦。从合同的角度来说,在您托付购房款并且完成了过户登记之后,原房主将房屋托付给您是他的法定义务,另一方不交房的构成违约,您能够向法院诉讼,要求法院裁判另一方履行合同,向您托付房屋,并且按照合同商定承受违约职责,赔偿您的损失。另一方不执行的,您还能够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借助法院的国家强制力维护您的权利,既有法院的裁判作为保障又能够避免不应有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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