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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宿舍,员工不住,下班回家出车祸,只要员工不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的,构成工伤。从法律上讲,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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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2.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公司有宿舍,员工不住,下班回家出车祸,只要员工不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的,构成工伤。从法律上讲,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可以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但这跟是否认定工伤之间,没有关联性。一、《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与是否认定工伤之间,没有关联性。1、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即使员工在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决定回家,的确存在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但该行为与下班的事实没有关联性,王先生员工的过错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责任。2、对于上下班合理路线,不能单纯地理解为单位宿舍和工作场所之间的途中。无论是从单位的宿舍地,还是从员工的常住地,只要交通事故发生在下班的合理时间内,交通地点发生在合理的路线上,均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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